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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万物中介律》下篇/第八章/第二节(1)//底谓 著
2022年01月22日22时45分04秒
第二节 空间逻辑的困惑(1)

第二节 空间逻辑的困惑(1)


一、走进形式逻辑圈

前面已经说过,也许是地球物质演化达到了某种特定的状态(或者说程度),致使不论是生活在东方还是西方的人们,都在公元前五世纪左右,不约而同地萌发了探究客观事物间相互关系及其真伪的热望。在中国,那时有墨子(约前468-前376)、公孙龙子(约前320-前250)、荀子(约前313-前238)和韩非子(约前280-前233)等思想家的努力较为突出,而其中又以墨子的研究成果最为系统。墨子在其所著的《墨经》中,对名(概念)、辞(判断)、说(推理)以及矛盾律等人类的思维形式做了颇有见地的探讨。

印度似乎略早些,约于公元前六世纪,便有以足目为代表的尼夜耶学派(Nyaya)总结了当时宗教界对佛学真、伪的辩论经验,提出了宗(论题)、因(论据)、喻(类比)、合(论题与论据结合)、结(结论)五个逻辑推理论证的步骤,创立了因明学(印度的逻辑学)。

而在古希腊,当时有苏格拉底(约前469-前399)和亚里士多德(前384-前322)等思想家对逻辑学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挖掘。其中最有建树的当数亚里士多德。他所著的重要著作《范畴篇》、《解释篇》、《前分析篇》、《后分析篇》、《论辩篇》和《辩谬篇》,被后人收集在一起,合称为《工具论》。此书十分详尽地阐述了概念、判断、推理和证明的问题,提出了著名的“三段论”学说。亚里士多德在他的另一本重要著作《形而上学》中,还集中阐述了“矛盾律”、“排中律”、“同一律”等逻辑学的一般规律。虽然亚里士多德的主要探索方向是在演绎逻辑方面,但他也触及了部分归纳逻辑的内容。亚氏之后的斯多葛学派又对复合判断做了更进一步的探讨,并区分出假言判断、选言判断和联言判断等。

然而,古希腊的逻辑学真正得到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却是到了差不多近两千年以后。十七世纪英国的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1561-1626)在自己的《新工具》中提出了“三表法”,即“存在和具有表”、“差异表”以及“程度表”。由此丰富了逻辑学中的归纳方式。人们可以通过这三个“表”,逐步去伪存真地找到事物间的因果联系,发现事物的一般规律。

此后,也就是十七世纪末,德国哲学家莱布尼兹(1646-1716)又添加了“充足理由原则”,并提出要用数学方法来处理演绎逻辑,从而将数理逻辑推向深入。

而十八、十九世纪德国的哲学家康德(1724-1804)认为,这种逻辑学研究的仅是人们的思维形式,完全可以抛开思维内容,脱离实际地进行探讨,因而称之为“形式逻辑”。也正因为形式逻辑具有可以“脱离实际”的特性,即如亚里士多德所认为的,是在有形事物以上的学说,故人们也习惯于用“形而上学”作为“形式逻辑”的代名词,即便当代逻辑学界对此也有不同意见。


二、形式逻辑在说什么?

在今天的人看来,要将一棵棵树、一条条河、一座座山等客观事物区分开来是十分容易的事。但在人类思维的启蒙阶段,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更不要说再给那些区分开来的事物加以冠名,弄清它们之间的必然联系了。

在人类认识发展的初期,由于人的大脑对感觉信息的处理仅仅是“条件反射”式的,即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基本上是跟随着多变的感觉而游移不定的,故而很难将千变万化的事物严格地区分开来。我们虽然不能回到人类思维的启蒙时代,去考察那时人类的思维形式,但我们大体知道某些动物和人类婴幼儿的思维特征。而这正是我们人类早期思维形式的“活化石”,或者说是我们可以认识自己过去的中介体。

动物和人类的婴幼儿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他们对纷繁事物的区分能力非常差。他们的感知方式更多地表现为感应式的。即对不同的感觉刺激,本能地做出不同的反应。仿佛一条铁棍被撞击后会产生震荡,发出声响;被烈火狂烧后会发红,甚至会融化。例如,小鸡遇到飞来的石子会惊跳,见到能够充饥的小虫会啄食;骡马听到不同的吆喝会改变自己的行进方向;婴儿见到妈妈的乳头会异常喜悦。这实际上比我们在上一章中所提到的“印象虚拟世界”的时期还要早。

这一时期,无论是动物还是婴幼儿,他们可以对不同的感觉做出不同的反应,却很难将所有感觉到的事物一一区分开来,更不要说进行重新组合了。在他们的感知系统中,客观世界就是一个连续不断的整体。也就是说,在他们眼里,世界就像一部没有语言功能的电影。他们看见了许多树长在地上,小溪顺着山沟流淌,但却不会将树与地面、小溪与山沟区分开来,更不会将所有的树与所有的草等区分开来。因此,老马可以识途,或者说是沿着自己熟悉的“电影”回家,却不会将挡在自己回家途中的石头踢开,以使自己回家更方便些。因为在它看来,石头与地面、树木、河流等是一个整体,一个东西。

动物和婴幼儿中的佼佼者甚至具有模仿能力,但却极少会举一反三。狗熊、猩猩等可以模仿学习骑自行车,但却不会骑自行车逃跑。婴幼儿也差不多。我一个同事的小女儿,一岁两个月。她无意中看见沙发下面有一个自己的玩具,便示意自己的妈妈给她弄出来。当她看见妈妈顺手用一把扇子将玩具勾了出来后,兴奋地她又将玩具扔回沙发底下,并从她妈妈手里拿过扇子,再用扇子将玩具勾了出来。不过,她却不会用手边的其他苍蝇拍等完成这项工作。可见,在这个幼儿眼里,扇子、沙发、玩具等是一个完整的勾取过程,不可分割。法国20世纪初著名的社会学家路先·列维-布留尔(Levy-Bruhl.Lucien, 1857-1939)在考察了世界许多地方的土族部落后说:

“原始人用与我们相同的眼睛来看,但是用与我们不同的意识来感知。可以说,他们的感觉是由或多或少浓厚的一层具有社会来源的表象所包围着的核心组成的。然而,这样的比喻仍然是不确切的而且相当粗枝大叶的。问题在于原始人根本没有感觉到这种核心和裹住它的表象层的区分。这是我们作的区分,这是我们由于我们的智力习惯再也不能不作的区分。至于原始人,复杂表象在他们那里还是一种不分化的东西。”[1]

正因为在早期,人类对客观世界的感知只是一种条件反射式的连续不断的效应,即如一块没有被切开的木头是不可能重新组合的一样,没有被“切开”的感觉信息,当然也不可能进行重组,因而也就不可能进行复杂的思维了。


[1][法]列维-布留尔《原始思维》商务印书馆1981年1月版,p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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