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惰性动力原理
万物在自身惰性的驱使下,难以自制地滑向平衡、趋于静态,这无疑是其本能的表现。然而,如果所有物质同时都处于这种状态,我们生存的这个世界将变成怎样的呢?那只有一个结果,就是渐渐地走向死亡。可事实似乎并非如此。据已有的经验,我们生存的这个世界不但不会死亡;甚至即便会以某种形态死亡,也会以另一种形态“复活”的。为了便于弄清事物固有的习性,我们依然要再来审视一下,客观事物有些怎样的习性:
1.水:在不得不从高处向低处奔流时,推动了巨石,带走了草木,卷走了泥沙……
2.热:在不得不从高温物体向低温物体传导时,使低温物体膨胀,从而引发后者对空间需求的增加,推动活塞、驱动车轮……
3.电子:在不得不从正电荷缺乏的原子向正电荷过剩的原子转移的同时,冲垮了钨丝的平衡,使之发光、发热……
4.弹簧:在不得不屈服于更大的拉力而伸展时,挤开了周边的气体分子;而在失去拉力后不得不收缩时,又带动了与之有牵连的物质……
5.气体:在从气压高的地方向气压低的地方流动时,使树木摇曳、风帆远行、风车转动……
所有这些物质在自己不得不屈服于自身惰性的过程中,都以某中特定的方式改变了其他事物原有的存在状态,从而成为其他事物实实在在的动力!这也就是我们必须给予重视(然却一直被人们忽视)的一个原理——惰性动力原理,即:
一事物的惰性是另一事物的动力!
事情为什么会是这样呢?道理很简单,因为“惰性”和“动力”根本就是一回事!“惰性”说到底就是某种能量的释放,而“动力”就是某种能量的生成。如果用“A”来表示一定的惰性,用“B”来表示一定的动力,那么这种现象的数学表达式就应该是:
A=B
能够给予我们这一原理最有力支持的也是热力学的研究成果,即热力学第一定律所指出的,热能可以从一个物体传递给另一个物体,也可以与机械能或其他能量相互转换,在传递和转换过程中,能量的总值不变。这也就是人们所谓的能量守恒和转换定律。
然而,现实世界中,物质的演变(能量的交换),并不像上面那个“A=B”的等式那么简单。因为如果真的只是那么简单,其发展的结果有两种可能,一是A、B两者在惰性(熵)的作用下,最终归于死亡(静止、平衡);二是A、B两者可以永远往返,即如中国古人所表现的太极图那样。而事实却与这两种现象都不一样。
首先,宇宙间的总能量不会归于死亡,因为他们无法死亡。有热能就有可能变成动能,有动能就有可能变成光能……这一点我们已从热力学第一定律(能量守衡和转换定律)那里得到了证实;其次,现实中根本没有一种能量在惰性发展过程中,可以毫无损失地转换成另一种能量,因此在两种能量相互转换的过程中,必然会因部分能量的段向第三方乃至更多方流失而最终停止交换。这一点我们从热力学第二定律(熵)那里得到了证实。
粗看上去,似乎热力学的第一定律与第二定律的结论是矛盾的,但事实上并不矛盾。因为,热力学第一定律所揭示的是能量的宏观状况;而热力学的第二定律则是在说能量的局部状态。也就是说,人类已知的能量形态,从整个宇宙的大局上来讲是既不会变多,也不会变少的;但从某种能量向另一种能量转换来讲,其不可能一对一地全部变成另一种能量;只能是相对多地转换成另一种能量,而其余部分则无法避免地变成了其他能量。比如,动力可以通过磨擦变成热能,但在这一转换过程中,也会引发向电能、光能等等转换。
在澄清了上述问题之后,我们再来回顾上面的五个事例便会发现,水在推动石头的同时,也在蒸发、滋养生物、冷却空气……;热传导在推动活塞的同时,也改变了机器的温度、随水汽挥发、使周边空气升温……如此如此,我们在此就不一一列举。据此,我们可以将惰性动力原理的具体内涵修正为:
一事物的惰性是另一些事物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