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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万物中介律》下篇/第九章/第一节(1)//底谓 著
2022年01月23日16时06分16秒
第九章 空间型逻辑 第一节 约定俗成的词汇(1)

第一节 约定俗成的词汇


我们之所以要将“词汇”作为逻辑问题的起点,而不是从“概念”开始,这是因为“概念”在以往的哲学中已经被习惯地与客观事物捆绑在了一起。换句话说,概念是人们感觉到的某种客观事物的代表。对此,传统哲学给予概念的认定大抵有如下四个方面:

1. 概念是反映客观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

2. 概念是主观与客观的辩证统一。

3. 概念是外延与内涵的辩证统一。

4. 概念是灵活性与确定性的辩证统一。

前三点,是对概念性质的认定,第四点是对概念应用的认定。由之可见,“概念”与客观事物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因此,在传统的逻辑学中对概念的描述是这样的:“概念是客观事物的本质属性在人脑中的反映,是属于意识的范畴,并非客观对象本身……但是概念所反映的是客观事物的本质属性,它的内容是客观的。”[1]

由于这里要阐述的逻辑“起点”是整个逻辑思维的基本单位,而大凡有一定逻辑知识的人都不难理解,在我们的语言思维中,并非只有因客观事物作用于感官神经而形成的概念,还包括一些人类大脑神经自身形成的概念。如下列这句逻辑判断句:

他穿的衣服是在街上买的。

其中“他”、“穿”、“衣服”、“街上”、“买”等词汇都可在客观事物中找到原形;然而“是”、“的”、“在”等词汇却是客观事物中没有原形的。它们的原形,仅只是人们大脑中所具有的某种特定的惯性神经结构(或共享神经区域)。即便这些惯性神经结构(或共享神经区域)可能是感性惯性神经结构(或共享神经区域)的间接产物,但它们更多地是反映着大脑神经系统所具有的特定关系。显然,“概念”的那种仅表达与客观事物有关的“惯性神经结构”,要想承担全部逻辑思维的重任是有缺陷的。而这一点在“词汇”那里则全然不存在。“词汇”的性质非常简单,就是用来代表一切意识之产物的,其中即包括与客观事物有关的“概念”,也包括因人类大脑神经细胞特性而形成的主观产物。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词汇”,基本与上个世纪3040年代美国哲学家C·莫里斯之符号学中的“符号”定义相一致,即符号具有语法、语义、语用的三种功能;而与19世纪德国哲学家赫尔姆霍兹之将符号视为与客观事物完全无关,纯属感觉表象的记号有所不同。

人类的全部逻辑是以自己大脑神经系统中,与特定惯性神经结构及其共享神经区域有关的各种词汇为基本单位的。而人类语言的词汇则起源于“约定俗成”。也就是说,像我们的父母给自己孩子起名字那样,完全是随自己的好恶指定的。语言学家戚雨村说:“语言符号是社会约定俗成的。这里所说的社会,指的是使用同一种符号系统的语言社团。符号里音和义的结合,是一个语言社团的人们长期形成的习惯。”[2]正因为语言源自人们之间约定俗成的交流,所以,只有参与其中的人,才会使用相关的语言。诸如华人使用汉语,法国人使用法语,英美人使用英语等等。虽然每种语言都有表达同样主、客观内容(如“天空”、“可以”等)的词汇,但发音却是因各自的约定而截然不同的。

自从人类使用语言之后,人类的思维便随之而发达起来。原因当然是语言不仅便于储存,而且组合方式十分灵活。值得注意的是,在语言形成后的相当长一个时期内,人们根本不知道有“语言学”或“逻辑学”之说,但语言的交流却已开始有效地传达人们的思想了。就好比当今的人们真正懂得语言学、逻辑学者千人中未必有其一,但人们的社会交流并没有遇到什么太大的障碍。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事实上,一方面人们在长期使用语言了解彼此思想的过程中,“约定俗成”所形成的并非只有词汇和词组,还有特定的语句格式,即语句表达的习惯。正是这些语句习惯使人们彼此交流时,能够有效地了解词汇间的含义。另一方面,人们总是将客观事实默认为语词含义的参照系,凡是与事实不相符的,就予以否认或忽略,从而实现了语言交流的有效性。如:“鱼是在树上睡觉的。”这种说法与事实不符,故人们自然认定其纯属瞎说。语言习惯的发展,最终形成了语言学(或者说语法规则);而以事实为参照的默认方式,则成为逻辑学的研究方向。



[1]《普通逻辑》吴家国等编写 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10月版,p17

[2]《语言学引论》戚雨村 主编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1985年版 p10


人类的语言,无论是汉语、英语,还是其它什么语种,除了发音、句法结构以及个别词性在约定上存有差异外,其词汇的基本分类大体是一致的,如名词、动词、介词等等。之所以各种语言会不约而同地具有如此类似的词性,是因为我们不仅有类似的生活环境,而且有类似的大脑神经系统。因而,人们需要用语言来描述的对象大体是一样的。比如,无论是在亚洲、非洲还是欧洲,也无论是白人、黑人还是黄种人,大家都生活在各种各样相对独立的山、河、鸟、兽等实物之间,因此各种语言符号中都有名词;而许多东西又有各种各样相对独特的运动形态,诸如走、跑、飞、滚等等,因而各种语言符号中又都有相同的动词。此外,所有事物彼此之间都具有一定的关系,有些是实在的(如一棵树长在山脚下),有些是主观设定的(如张三在这个家庭里)等等,于是便有了“在”之类的介词。

如果说,词汇是人类思维的最小单位,那么,人类已有的词汇按其表达对象的性质大致可分两类,即实词类和虚词类。前者与客观事物具有一定的对应关系,后者则与大脑神经间某种特定的联结方式有一定对应关系。具体如下:

一、实词

 (一) 独立实词(代表独立客观事物)。

1. 名词:山、水、鸡、鸭、政府、汽车等

 1)天然物独立实词,如山、水、鸡、鸭等等;

2)人造物独立实词,如政府、汽车、风筝、飞船等等。

3)时态实词,早晨、2时、1953年,过去等等。

     2. 动词:走、跑、流、飘、管理、制约等等

       1)天然事物独立动词,走、跑、流、飘等等。

       2)人造事物独立动词,统治、学习、写、画等等。

     3. 代词:

1)人称代词,你、我、他(她、它)等等。

2)指事代词, 这、那、这里、那里等等。

3)疑问代词,何、什么、哪里等等。

 (二)非独立实词(代表某种事物的属性或某中系列的局部) 

     1. 数词:1、2、一、壹等等(必须在某种特定的系列中有效)。

     2.形容词:红的、美的、亮的、好的等等(必须附属于某种事物呈现出来)。

     3.副词:快地、犹豫地、深切地、缓慢地(必须附属于某种动态呈现出来)。

二、虚词

     1. 介词:在(某时、某处)、来自(某时、某处)等等(指认时空关系)。

     2. 连词:和、及、与等等(使相同性质的语词连接在一起)。

     3. 系动词:等于、是等等(指认某种一致性)。

     4.时态词,已经、将要、正在、曾经、从未等等。

     5. 虚拟词:也许、假如、可能等等(代表不一定真的存在)。

     6. 感叹词:啊、吧、呀等等(赋予语义以某种情感)。

人类思维之复杂,即如万事万物之复杂一样;但人类思维所用词汇的词性基本就是上述十余种,这亦与构成万事万物的元素仅百余种(基本粒子仅几十种)颇为相似。人类之所以能够运用十余种词汇来理解、认识、探索、创造世界,就因为世界上所有人类已知的事物,基本上就是这些形态,即:

独立结构(性质)——名词

运动和变化——动词

可被替代——代词

可被同等区分——数词

具有多种属性——形容词

具有多种形态——副词

同时,由于我们不同感官的分离性,使得我们不同的感觉信息必须在大脑中予以整合;加之,我们的语言是以声音为载体的,其表达被限定为以时间顺序为连接的“线性”方式(即一个词接一个词连结而成),而不像客观事物那样全方位地同时运动变化,因此,我们的大脑一方面需要将运动着的四维时空事物转换成线性的语言来思考,另一方面又要将线性的思维还原成四维时空运动的事物,故而在大脑共享神经区域的作用下,形成了用来构建感性材料彼此关系的虚词,即:

构建时空关系——介词

构建联合关系——连词

构建同属关系——系动词

构建时间关系——时态词

构建有无关系——虚拟词

构建情态关系——感叹词

虽然从种类上来看,实词和虚词的数量似乎差不多;但从每种词所具有的词汇数量来看,实词要比虚词多得多。虚词大约总共也不过几十个,而实词则可以说,人类关注到了多少种客观事物,就有多少数量的实词。当然,其中不免一事物具有多种词汇(即所谓同义词),如“土豆”和“洋山芋”所指的是一种植物茎块;以及一个词汇用于多种事物,如“横”在汉语中,既表示与地面平行,又表示凶恶(横行霸道)等等。词汇所包含的内容会随着人们的使用而发生变化,有些会越来越多,有些则会越来越少,而有些还会发生转移[1]。有关词汇含义在人类数千年的使用过程中发生了哪些变化,不是我们这里所要关心的主要内容,因此恕不展开讨论。



[1]《古代汉语》王力著 中华书局196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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